马来西亚产品进口到中国
进出口舱单包含货物许多信息,如标识、号码、件数、运输方式、承运人名称、收货人姓名等。进口舱单应由承运人在运输工具抵达口岸后在海关指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海关。进口货物的货主、货主代理人(代理公司)、运输工具所有人或负责人应对进口的货物负责,直至海关办结所有通关手续,货物放行,不再受海关监管。出口货物亦须在正式报关前先进行舱单申报。运输工具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对出口的货物负责。
—-、报关单申报
所有进出口货物,应税与否,均须以书面形式填制相应报关单申报。马来西亚报关单共有5种:
– 海关表格一为进口报关单
– 海关表格二为出口报关单
– 海关表格三用于申请国内运输货物许可
– 海关表格八用于申请转运/搬运货物
– 海关表格九用于申请放行/领取应纳关税货物
根据1967年《海关法》,进出口商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报关手续,但代理人须持有海关给予的代理报关许可。
报关单须对货物进行全面、如实描述,如实、详细列明货物件数/箱数、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重量、数量、商品编码、货物类型、原产地(进口货物)、目的地(出口货物)等信息,